近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相关情况。
《管控措施》要求源头充装企业必须对所有设备设施、物料、从业人员、作业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对进库装卸的运输车辆、驾押人员实行统一调度等具体措施,从充装源头上消除一批隐患问题,逐步建立充装环节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责任。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港口经营企业在充装前落实查验登记业务,凡未能提供电子运单或电子运单信息与装载业务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充装发货。
根据《管控措施》,广东将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路面安全管控。借鉴湖南、江西、广西等周边省份的经验做法,推动高速公路0时至6时危运车辆禁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