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县。
通知指出,示范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电商实现转型升级,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有效畅通,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消费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目标。
对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通知指出,鼓励各地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结合先建后补、购买服务、直接补助等支持方式,合理加快资金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兼顾工业品下乡,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电商、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
同时,中央财政资金实行“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