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纲要》有关要求,山东省扎实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应用互联建设,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一是建立健全推进工作机制。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平台应用互联建设主管单位、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作为平台应用互联建设及推广工作主体单位、平台运营中心作为建设运营主体。
二是逐步完善平台应用互联功能。平台运营中心按照国家平台标准,定制了一套运输管理系统,并向省内物流企业免费提供。
三是整合资源拓展应用互联功能。平台运营中心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保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零费率向企业提供代收货款、银行转账、在线购买保险等物流金融服务。
四是先后在滨州、济南等地先行先试,截至2015年1月底实现应用互联用户229家。
加强沟通协调,与国家平台管理中心商讨对接工作,实现对国家平台的数据上传,并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启动我省物流园区互联工作。
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应用互联建设,力争2015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市县物流平台和物流企业信息系统与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2015年12月底前,应用互联工作全面完成,实现正常运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