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办公厅关于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建立智慧物流园区等主要任务,提升物流作业水平。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智慧物流配送体系是一种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在物流的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信息服务等各个环节实现系统感知、全面分析、及时处理和自我调整等功能的现代综合性物流系统,具有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网络化、柔性化等特点。发展智慧物流配送,是适应柔性制造、促进消费升级,实现精准营销,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今后物流业发展的趋势和竞争制高点。根据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及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函[2014]790号),现提出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互联网+”理念为指导,将满足生产和消费需求作为出发点,把握互联网、物联网背景下物流业发展规律,以信息化、智能化设备为载体,加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优化供应链管理和资源配置,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的融合,物流与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融合,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与车联网的融合,促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物流业综合服务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重点提升物流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物流作业单元化水平,物流流程标准化水平,物流交易服务数据化水平,物流过程可视化水平。在推广物联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物流企业订单处理、需求分析、数据安全管理;推动物流业线上线下结合,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促进物流业经营模式创新等领域重点推进。在1-2年内,在全国创建1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城市、打造5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基地(园区)、培育20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创建工作,推动配送效率提高20%,仓储管理效率提高20%。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布局合理、运营高效的智慧物流园区(基地)。 按市场需求科学规划、有序建设有较强辐射能力,可提供跨区域服务,信息化创新能力较强的智慧化物流园区(基地)。加快物流园区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实现数据监控和物流流程监控,形成园区内部各个功能区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快先进物流技术和产业装备在园区企业运营中的应用,通过业务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园区企业有序竞争和互相合作,提高园区物流服务整体水平。鼓励智慧型物流企业落户园区,实现智慧物流产业孵化。通过信息化手段,统一园区内部管理和对外合作,建设服务于园区内外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