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一年违法超限运输超3次,将被吊销车辆和司机营运证;公路发生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企业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前车遗弃物导致自己车辆和人身受损,由"肇事"驾驶员负责……
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天起将全面实施。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郭剑彪表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在我国公路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将依法保障我省公路路网有效运转,公众能享受到更好更全面的公路服务。
一年违法超限运输超3次车辆和司机的营运证都将被吊销
近年来严重影响公路交通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超限超载,今后有望得到较好地遏制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超限运输给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厉的处罚措施。
比如使用伪造、变造超限证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一年违法超限运输超3次吊销车辆营运证,货车司机也将停止营业性运输资格,扰乱超限检测秩序者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省公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还对交通运输生产企业制订了严厉的处罚制度,即不按规定改装车辆或被吊销资质证书,违法运输车辆总数超过10%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道路经营许可证。对于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擅自改装运输车辆的企业,最高将处以20万元重罚。
公路上天女散花"肇事"驾驶员要负责任
开车在公路上,有时会碰到前面车辆抛洒物品,如果避让不及还会导致自己车辆和人身受损。对该类案件,《条例》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如果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除了要改正,还将被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路不能当成晒谷场了
夏收季节,不少农民喜欢在公路上晾晒谷物。有一些路边小店则喜欢占用公路设施经营。但从明天起,这些行为你要立马改掉,否则就有可能受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大了对公路线路本身的保护力度,明确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